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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訣(2) 不了解,不亂投資 開始投資,還要注意別走偏方向,才不會糟蹋血汗錢。 美國著名財金作家菲爾‧湯恩(Phil Town)在著作《有錢人就做這件事》(Rule #1)中提出投資的「10/10法則」,意思是「除非我願意擁有該企業10年,否則我連10分鐘都不想擁有」。 湯恩想提醒讀者的是,真正了解投資標的,以長期投資角度思考,才能精選出最賺錢的企業。要實踐這點,其實對產業有研究的人最為困難。
7年多前甫出社會時,益華科技業務經理曾志光就以第1筆薪水投入股市。他當時是科技工程師,有時押對寶,但也踩了不少地雷。業內消息真假參半,捕風捉影的結果,固然嘗過幾次手上股票大漲100%的甜頭,幾次失利卻讓他紙上富貴轉眼成空,某些資產一度縮水到剩下40%。 「行內風聲」成為他的投資盲點,「很多表現好的股票是別人推薦的,擺著也不安心。
常常漲了一小波就跑,跌的不回檔又不甘心。」對投資標的一知半解,缺乏信心的結果,總是賣掉表現好的股票,長抱差勁的股票。 單靠行業內的專業判斷情勢,有時也會掛萬漏一。他曾看好DVD產業買進股票,卻忽略DVD產業進入門檻低,遭逢中國、印度削價競爭以及專利權爭議,股價不如預期,投資鍛羽而歸。 直到這幾年,他學會拒絕「高風險、高報酬」的誘惑,將三分之一資產放在獲利穩定的連動債,就算要買股票,研究透徹之前絕不出手,投資獲利便開始增加。
參考資料:http://www.cheers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id=50366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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