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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為引導資金進入文化內容產業,逐步健全產業生態系,向國發基金匡列新台幣60億元辦理「文化內容投資計畫」,投資之產業範疇為國內文化內容產業,包括影視音、出版、ACG產業等,都是此次聚焦投資對象。「文化內容投資計畫」自107年4月30日起7年間皆可接受民間投資人之申請,由文化部擔任點火角色,引入民間投資,催生長期市場動能。
「文化內容投資計畫」之投資模式較過往更有彈性,鼓勵金控、一般創投、平臺商、通路商、發行商、製作公司等內容產業投資者,隨時向文化部提出投資合作申請,民間資金與國發基金之投配比例最高可達1:3,參與計劃的共同投資者,並得以文化部投資平均成本,優先購買文化部持有被投資事業20%股份,以鼓勵投資者積極投入資金資源,協助被投資公司向上成長。
參考資料:番新聞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1805024016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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